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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办指南
2023-03-13 14:10

一、申办签证流程

(一)申请人登陆https://cova.mfa.gov.cn网站进入在线填表页面,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 COVA在线填表注意事项

(二)申请人需下载打印申请表(全表8页)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

(三)本人周一、周三、周五上午9:30—12:30携申请材料到中国驻乌拉圭使馆递交申请材料,留取指纹并进行面相采集。签证所需材料见三、四。

注:

以下人员免于留取指纹和面相采集

1. 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 持外交护照或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人员;

3. 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当地使领馆或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 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免采指纹人员在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包括您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后,可以委托他人来馆递交申请材料并交费、取证,但领事官员可视情要求申请人本人来馆面谈。

COVA在线填表注意事项:

1. 请认真阅读系统提示要求,逐项完成签证申请COVA在线填表的内容,务必确保信息属实、准确、完整。请注意:申请表一旦提交后,表格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2. 递交签证申请的地点须选择驻乌拉圭使馆。

3.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等必须与护照信息页内容完全一致,否则您的签证申请将被退回。

4. 如您在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出生, 请注意:

1)申请表1.1E本族裔语言姓名必须用汉字输入法输入中文姓名,请勿填写“中文”、“汉语”等。

2)申请表1.6G是否"曾经拥有其它国籍或居民身份"选择“是”,然后在选择曾有国籍信息。

3)申请表1.6H项为必填项。如申请人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该项内容会在填表过程中自动生成;但如申请人此前申请过中国签证,则在线填表时该项不会显示,须打印出表格后,手写补充中文姓名等信息。该项不可为空。

5. 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

1)请填写从学校毕业后的完整工作经历。

2)申请表3.3D3.3E职位与职责项须填写完整。

34.2处请填写高中之后的完整的学习经历,4.2C4.2D项学位与专业须填写完整。

6.完整填写各项地址

申请表5.5A 配偶地址,5.5B5.5C父母地址均需填写本人目前所在地地址,并非出生地地址。 地址须完整填写,包括街道,城市,省份,国家。

7.表格每项如选 “不适用”, 需写明不适用的原因。

8.打印表格和签名。COVA在线填表完成后,必须打印出全套申请表格,包括《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依个人填写情况,会生成共910页表格)。全套表格须逐页打印完整并提交使馆,确认页和第8页签名和日期必须为本人手写。18岁以下签证申请人由监护人代签,并同时在“代填人签名”处添加手写签名。


二、中国签证种类及所需申请材料

签证种类

申请人范围

支持性材料

通用材料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一)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②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3.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2. 中国身份证明要求如下:

①内地居民: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②华侨: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

③香港/澳门居民:《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内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④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内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2张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如原有多年多次签证在旧护照上,旧护照原件也需一并提交。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电子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打印完整、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监护人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各1份及1张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或一张含有电子照片的CD。


(三)申请人最近一次获发的中国签证或中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


(四)如您曾获发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及中国出入境章复印件(如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持第三国护照(非乌拉圭护照)的签证申请人,须提交在乌合法居留证件,居留证件所示国籍等个人信息需与护照相符;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如有)的原件和复印件。若申请人入境乌拉圭后更换过护照,需提交旧护照原件、资料页和入境章页(如有)复印件;



(六)如您曾经是中国公民,首次持外国护照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如您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或曾经是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境外,首次申请中国签证时,需要提供您的出生证原件,以及您出生时父母所持中国护照及外国居留证件信息,以便进行国籍判定。

Q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②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②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中国身份证明要求如下:

①内地居民: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②华侨: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

③香港/澳门居民:《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内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④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内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以下人员可申请多次入境的Q2字签证:

①出生地为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子女。

②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子女。

③中国和申请人的国籍国有相关签证协议。

M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一)如属于从事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需提交:

1.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②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③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④如邀请方为中国境内公司,还需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雇主(申请人所在公司)出具的派遣信/证明信,或其他能确认申请人商务身份的材料(如公司法人证明、在华投资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雇主(申请人所在公司)出具的派遣信/证明信原则上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员工(申请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收入等。

②员工(申请人)访华信息,包括具体赴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费用来源等。

③雇主(申请人所在公司)信息,包括名称、简介、与邀请方(中国境内合作方)的合作关系、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有关负责人亦可)的姓名、职务、签字等。

④雇主(申请人所在公司)的税号(DGI等)或注册文件等。

(二)如属于参加体育比赛的运动员及教练员、队医、助理等相关人员,需提交:

中国境内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三)如属于参加非体育类赛事(如歌唱、选美、吉尼斯、语言、智力、奥数等比赛)人员,需提交:

中国境内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注意事项:

1.M字签证申请的签证停留期限不得超过180日。

2.以下人员可申请多次入境的M字签证:

①出生地为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子女。

②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子女。

③曾多次持M字签证入境中国的人员。

④中国和申请人的国籍国有相关签证协议。

3.如邀请方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邀请人有效中国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内地居民: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②华侨: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

③香港/澳门居民:《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内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④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内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如邀请方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还需提供邀请人有效护照和中国居留证件的复印件。

4.以下情况,如停留不超过90日,应申请M字签证;如停留超过90日,应申请Z字签证:

①因中国境内公司购买外国机器设备而需要赴中国进行配套维修、安装、调试、拆卸、指导、培训等活动。

②需要入境对在中国境内中标项目(包括中国境内合作方中标外国项目、外国合作方中标中国境内项目)进行了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等活动。

③外国公司派往中国境内分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进行工作。

L

赴中国旅游人员

(一)如属于普通旅游人员,需提交:

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如旅行社)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

(二)如属于乘自备交通工具旅游的人员,需提交:

1.中国境内接待旅行社出具的邀请函或接待计划。

2.该旅行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

(三)如属于乘船旅游的人员,需提交:

行程单。


注意事项

1.L字签证申请的签证停留期限不得超过180日。

2.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的关系等;

②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费用来源等;

③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如邀请方为中国境内公司,还需提供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如邀请方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邀请人有效中国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内地居民: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②华侨: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

③香港/澳门居民:《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内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④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内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如邀请方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还需提供邀请人有效护照和中国居留证件的复印件。

F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一)如属于普通非商业访问人员,需提交: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

(二)如属于交流性演出人员,需提交:

1.中国有关文化主管部门对演出活动的批件(批件中不能出现“营业性演出”或类似字样)。

2.中国境内主办方出具的邀请函。

*受外国驻华外交或领事机构邀请、在该机构馆内举办的演出,如无中方合作单位,则无需中国有关文化主管部门审批,仅需提交该驻华机构出具的照会或公函。

*中国境内公司内部活动(不对外售票),邀请外国嘉宾颁奖或领奖,属于商业贸易行为,应申请M字签证。

(三)如属于在中国停留不超过90日的外国专家,需提交:

中国有关外国专家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外国专家如在中国停留超过90日,应申请Z字签证。

(四)如属于在中国停留不超过90日的志愿者或义工,需提交: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志愿者或义工如在中国停留超过90日,应申请Z字签证。

(五)如属于外国驻华外交或领事机构聘用的雇员、私人雇员及实习生(不超过90日),需提交:

派遣国外交部或该驻华机构出具的照会或公函。

(六)如属于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聘用的雇员、私人雇员及实习生(不超过90日),需提交:

该国际组织总部或驻华机构出具的照会或公函。


注意事项:

  1. F字签证申请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180日。
  2.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②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③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如邀请方为中国境内公司,还需提供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如邀请方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邀请人有效中国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内地居民: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②华侨: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

③香港/澳门居民:《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内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④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中国内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内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如邀请方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还需提供邀请人有效护照和中国居留证件的复印件。


S1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一)长期探亲事由申请人应提供: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2.邀请人的护照及中国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如与主申请人(Z字或X1字签证的申请人)同时申请签证,需提交:

1.主申请人支持性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2.主申请人出具的邀请函。

3.具有法律效力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4.主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学习的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三)属于外国常驻记者的随任家属,需提交:

1.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

2.外国常驻记者出具的邀请函。

3.具有法律效力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注意事项:

  1.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2. 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②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③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S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一)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1.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二)如属于就医事由,需提交:

中国境内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证明或拟收治证明。

(三)如属于就医人员的陪护人员(需为就医人员的家庭成员),需提交:

1.中国境内医疗机构出具的陪护证明。

2.具有法律效力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四)如属于继承事由,需提交: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具有法律效力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如属于诉讼事由,需提交:

中国有关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传票、立案通知书等。

(六)如属于在中国境内有房产的人员,需提交:

写有申请人本人姓名的房产证,或经中国国内公证处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

(七)如属于外国驻华外交或领事机构的常驻人员的短期探亲亲属(不包括配偶、不满18周岁的子女),需提交:

派遣国外交部或该驻华机构出具的照会/公函,或该常驻人员出具的邀请函(加盖公章)和其中国外交官/领事官证的复印件。

*外国驻华外交或领事机构的常驻人员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如拟赴中国短期探亲,应申请外交签证或公务签证。


注意事项:

  1. S2字签证申请的签证停留期限不得超过180日。
  2. 探亲人员申请的S2字签证停留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邀请人在中国境内的停留或居留期限。
  3. 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②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③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一)如属于进入小学、中学和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需提交:

1.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如因故无法提交JW201或JW202表的原件,但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或中国国内录取高校已按有关规定向大使馆提供学生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原件。)

(二)如属于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的人员,需提交:

1.《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第一联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境内院校出具的接受实习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

X2字签证申请的签证入境次数只能为1次,申请的停留期不得超过180日。

Z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一)如属于营业性演出,需提交:

1.中国有关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签发的批准文书。

2.中国境内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3.如停留不超过90日,还需提交中国有关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二)如属于完成有关短期工作任务(不超过90日),需提交:

1.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

申请签证的日期需早于《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上注明的工作起始日期。

2.中国境内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短期工作任务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①到中国境内合作方完成某项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申请人在入境前与中国境内合作方没有关系,因为境内合作方某项工作需要而受邀赴中国)。

②受拟受聘的中国境内运动队邀请,进行短期试训或试用的教练员和运动员。

③拍摄影片(包括广告片、纪录片、教学片、宣传片等)。

④参加时装表演(包括车模、拍摄平面广告等)。

*邀请函原则上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被邀请人(申请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的关系等。

②被邀请人(申请人)访问信息,包括赴中国事由、抵达(离开)日期、访问地点、费用来源等。

③邀请公司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简介、联系电话、地址、公司印章、法定代表(有关负责人亦可)的姓名、职务、签字等。

(三)如属于普通就业,需提交:

1.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上)》。

2.中国境内公司(雇主)出具的雇佣合同或雇佣关系证明。

(四)如属于从事海上石油作业的技术人员,需提交: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五)如属于外国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需提交:

1.中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2.外国公司出具的任命或派遣证明。

(六)如属于外国驻华外交或领事机构聘用的外籍雇员(包括私人雇员)和实习生(超过90日),需提交:

1.派遣国外交部或该驻华机构出具的照会或公函。

2.如不为派遣国公民,还需提交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外办签发的书面通知。

(七)如属于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聘用的外籍雇员(包括私人雇员)和实习生(超过90日),需提交:

1.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外办签发的书面通知。

2.该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出具的照会或公函。

(八)如属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的非新闻从业人员,需提交:

1.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

  1. 该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出具的雇佣合同、雇佣关系证明或邀请函。


注意事项: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签证上标注“入境后可停留30天”的除外。

C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1.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2.工作证件或职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C次签证申请的签证停留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日。

2.执行定期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可申请有效期最长为1年的多次签证。

3.执行非定期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司乘人员,原则上仅可申请1次入境或2次入境的签证。

4.机组人员如在入境中国和出境中国时均不执行航班任务,则不能凭C字签证入境中国,需根据入境事由提前办理相应普通签证。

D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G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一)如属于普通过境人员,需提交:

已确定日程的联程机票/车票/船票。

(二)如属于来中国开放口岸登船的船员,需提交:

外国船舶公司或外轮代理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外国游船的船员,应申请C字签证。


注意事项:

G字签证申请的签证停留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最长不得超过10日。

J1

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指从事新闻报道业务并以此为主要职业的人员,包括社长、总编、主编、编辑、制片人、节目主持人。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先与大使馆新闻事务主管部门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2.入境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3.外国常驻记者的随任家属,应申请S1字签证。


J2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外国新闻机构,指在中国国外合法注册、专门从事新闻报道的报纸、杂志、通讯社、图片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机构。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先与大使馆新闻事务主管部门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R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特别提示

(一)签证是一国政府授权机关依照本国法律法规,为申请入、出或过境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根据国际法及国际惯例,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外国人入出其国(边)境,依照本国法律发给签证、拒发签证或吊销已经签发的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自20139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条例规定,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与赴华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谈。签证机关根据中国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颁发签证的种类、次数、有效期和停留期,有权拒绝颁发签证或吊销已经签发的签证。

除按有关协议、规定免办签证等情况外,外国人在入境中国前需申请并办妥中国签证。赴华前,应检查签证是否有效。如签证过期或入境次数不足,应重新申请签证。

  1. 关于多次签证,申请人可依需求提出多次入境签证申请,但最终由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申请人可提供相关支持材料包括国内邀请方的多次邀请函、曾获发的中国签证等,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2.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3.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4. 已经加入外国国籍者,应将原中国护照送往中国驻外使领馆注销(可在申请中国签证时)。加入外国国籍后如继续持用中国护照,当事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5. 中国驻乌拉圭大使馆对中国签证申请人全量采集指纹信息。除免采人员外,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中国驻乌拉圭大使馆留取生物信息,如出现伪造指纹或他人冒充本人的情况,申请人将可能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常见问题:

(一)办理签证提前多久申请合适?

通常情况下,我馆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签证。

特殊情况下,使馆也有权延长签证的审批时间。对于申请人来说,在拟入境日期前一个月左右递交签证申请较为合适,但不要超过3个月。

(二)何为签证的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签证可否办理延期?拿到签证后发现签证次数或停留期不够,可以更改吗?

1. 签证的有效期(“Enter Before”),系指签证本身的有效期限,即自签证颁发之日起到持证人可入境中国的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如仍有未使用的入境次数,在有效期满前(含当日),持证人均可入境。    

2. 签证的入境次数(“Entries”),系指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进入中国国境的次数。   

入境次数用完或入境次数未用完、但已过有效期的签证,均为失效签证。如持证人持失效签证来华,将被拒绝入境。

  1. 签证的停留期(“Duration of Each Stay”),系指持证人每次入境中国后被允许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即从入境次日起计算,持证人可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外人超过签证或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许可的期限在华停留,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持DQ1J1S1X1Z字签证者,在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前往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

签证过期后,申请人应重新申请,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当事人在申请签证时,应在签证申请表上注明在华停留的时间。入境后,如因故无法按原定计划出境,应在停留期满前到所在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具体要求请询公安机关。

在申请签证时,申请人应在签证申请表上注明拟入境的次数、在华停留的最长时间。签证被批准后不得更改。申请人如因行程计划改变导致签证次数或停留期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应重新申请签证,并再次递交申请材料并交费。

(三)使馆是否接受邮寄办理?是否提供回邮服务?

我馆不接受邮寄办理签证,也不提供回邮服务。

(四)使馆接受哪些付费方式?

我馆不接受现金付款,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需持粉色取证单在取证前一天或当天赴Abitab缴纳签证费。请将付款凭证打印在取证单背面,凭已缴费的取证单取证。

(五)我去香港、澳门,需要申请签证吗?

详细情况,请登陆下列网站:

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http://www.immd.gov.hk

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http://www.fsm.gov.mo/psp/cht/main.html

(六)入境中国对携带物品有什么规定?

请您登陆中国海关网 (www.customs.gov.cn)查询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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